國資委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來源:湖北交投建設集團發布時間:2017年10月19日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017年09月29日消息 原標題《國資委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關于深圳東部華僑城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姜北京等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等問題的處理情況通報。
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華僑城集團所屬深圳東部華僑城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姜北京(現任華僑城集團公司城區管理部黨支部書記、總監),副總經理王小瑞、喬曉燕、趙鵬宇、陳智,財務總監張琦,原副總經理鄧連兵、彭幫勇,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總經理洪維鈞(已退休),原藝術總監周崇山(已退休)等班子成員10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貼補貼,違規進行公務接待。姜北京還存在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隱形變異公車私用,利用職務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醫藥費、診療費等問題。
經中央紀委駐國資委紀檢組研究,決定給予姜北京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同時撤銷其城區管理部總監職務;分別給予王小瑞、喬曉燕、趙鵬宇、陳智、張琦、鄧連兵、彭幫勇、洪維均黨內警告處分;對周崇山進行誡勉談話;對履行檢查監督責任不到位、應負重要領導責任的東部華僑城原執行董事董喜生(已退休)進行誡勉談話。責令上述相關人員退賠相關費用。